进一步提高提案质量 |
作者:作者 发布时间:2007/8/27 21:07:29 浏览:5010次 |
进一步提高提案质量 ——参政议政工作培训发言 提案工作由来已久,它是人民政协最富传统性、基础性、代表性的工作之一。早在人民政协成立之初,就通过提案这种方式,解决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于1949年10月1日成立和确定国旗、国徽等重大问题。新中国人民政协的第一份提案,就是由郭沫若等44人联名,提出要求急电联合国驱逐国民党反动政府代表案这一重大举措,这件提案的实施在国内外产生重大的政治影响。50多年来,我们国家通过对政协提案的办理,曾经解决了一大批事关经济、政治、文化方面的重大问题。我们省政协近年来的提案工作实践也充分表明,一件好的提案可能促成一个项目;一件好的提案可能促成一项基金;一件好的提案可能催生一个全省性的组织,等等。 根据党委、政府、政协对提案办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承办提案的有关方面、有关部门必须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立足解决问题的精神和态度做好办理工作,并在规定的时限内(一般三个月)作出书面答复,做到“件件有交待”。同时强调,如果提案者对办理结果有不同意见,承办单位应当作进一步解释或答复;提案者表示不满意而且有一定理由的要重新办理。可以说,这是截止到目前为止政协对党政部门唯一有制约性并且已经形成了制度化的监督方式,这一制度化的规定大大增加了提案的办理实效和政协履行职能的实效。 关于人民政协提案工作所具有的地位、作用和优势,已故的我国著名社会学家、北京大学教授,六届全国政协副主席费孝通说:“提案这件事,它是政协能不能发挥作用的关键所在,应当看成是我们政协的生命线。”前任全国政协主席李瑞环指出,“提案是政协工作最直接、最有成效的方式。” 现任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同志明确指出,提案工作是人民政协的一项具有全局意义的工作。这一条已经写进了修订后的全国政协提案工作条例。 正因为政协提案具有这样的地位、作用和优势,所以作为每一位政协委员都要积极提出提案,运用政协提案这种形式行使自己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权利。但积极提出提案,不等于随意提出提案,这当中,就有一个如何提提案,也就是如何写提案的问题。我们在工作实践中感到,同样是委员提案,但质量却有高下之分,很不平衡。这种质量上的高下之分,指的并非是文笔之分、书法之分、长短之分,而是指其在内在质量上的差别。 所谓提案的内在质量,主要是指提案立意的高下,主题的轻重,内容是否重要,情况是否真实,问题剖析是否准确到位,建议是否具体、科学可行。在形式上,它又主要反映在三个方面: 其一,是否符合提案工作条例所规定的提案基本要求。提案工作条例对提案的撰写提出了四项基本要求,其最重要的有三条,即:1、提案应当围绕国家大政方针、有关爱国统一战线的重大问题、地方重要事务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等方面提出。2、提案内容应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实事求是,注重质量,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具体建议。3、一事一案。这三条如果都能做到了,提案就有了基础,质量就有了保证。 其二,是否符合提案“三性”要求。提案的三性即“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这是由全国政协历届领导同志所倡导,全国政协历次提案工作会议所要求,各级政协提案工作部门所奉行,广大政协委员所赞同,我们省政协历来所强调,党政部门所普遍欢迎的提案准则。 所谓严肃性,是指提案的提出体现着人民政协在国家政治体制中占有的重要地位,提案内容应该围绕国家大政方针、地方重要事务和群众关心的重要问题,着眼于发挥政协主要职能。-提案的严肃性首先就表现在它是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的一种政治权利,它不同一般人民群众的来信,不是参加政协的单位和委员提交的书面意见不叫提案,不经政协提案委员会审查立案交办的也不叫提案。提案的严肃性表现之二,是从中央到地方政府,都规定了办理部门必须在一定时限内负责向提案人答复办理情况。 所谓科学性,是指提案的提出应有事实根据,对问题有科学分析和正确判断。 所谓可行性,就是要求在做到以上两点的基础上,能够考虑到实施的条件和可能,提出符合国情省情地方实情,具体可行便于操作的建议。 写提案还要讲究“三有” 即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把握“三有”,就能写出一份完整的提案。从这个角度来说,写提案不难。但是如果要进一步提高提案的质量,写成“四有”, 多加一个“有感染力”,就不那么容易了。近年来,就省政协来说,委员交来的提案,大多数写得不错,有不少是高水平的,但也有部分有待提高。归纳起来,有待改进的地方主要有以下几点:①欠缺分析或建议。有的提案把问题提出来,要求迅速解决就完结。新的一届委员政治责任感很强,有的对解决问题要求十分迫切,这是好的,但愿望与效果是两回事,把问题提出来不一定就能解决。②视角欠缺广度,有的纯建议性方案其建议不一定切合实际。主要是未能设身处地,把自己置身于不同文化层、不同经济层、不同地位、不同职业去考虑,或者调查面、了解范围较窄,建议有片面性。③有的撰写人可能认为提案内容也要一分为二,先说成绩,后说问题,再说建议,甚至生怕成绩说少了不全面,结果提案变成总结。④不够规范化。此外还有论文式提案(研究课题改为提案,长篇大论,办理时无从下手)、口号式提案、急就章提案等。 其三,是否符合提案审查立案标准。提案工作条例规定的提案审查立案标准有六条,凡不符合这六条标准的提案,一般不给予立案,转作其他方式处理。其中最关键的是第6条,即:“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审查不予立案: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国家明令禁止的;中共党员对党内有关组织、人事安排等方面有意见或者民主党派成员反映本组织问题的;进入民事、刑事、行政诉讼以及仲裁程序的;属于学术研讨的;为本人或亲属解决个人问题的;含有广告性质的;内容空泛,建议笼统的。”也就是说,凡涉及上述内容的问题不允许以提案的形式来反映。另外,省政协结合实际情况还补充了两条不宜立案的内容:“1、所涉及的人员或事由,应通过司法、纪检、监察等部门反映、解决的;2、所提问题和建议脱离现实和省情,目前不可能解决的。” 明确了提高提案质量的关键所在,也就明确了如何提提案,或者说如何写好提案的问题,归结起来,就是5句话:1、反映大事。提案的内容必须围绕国家的大政方针、爱国统一战线的重大问题、地方重要事务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2、言之有据。提案反映的问题要有事实依据,不能道听途说、捕风捉影。应避免即兴之作或信手拈来的“听说”、“据反映”之类,要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提案。这就要求我们提提案的同志要从有感而发,到尽力知情。2、要了解你所陈述的问题如不解决会产生什么影响和后果。3、了解在客观许可条件下,通过怎样的途径解决,写的时候,就可写出解决问题的具体建议。知情是一件不那么轻松的事情,要去进行深入甚至多次的了解,有时要花较长的时间和人力。另一方面,知情不仅要知社情民意,也包括知政。我们如果在知情上花了功夫,再写提案就比较容易,正如毛主席所说的,调查像十月怀胎,解决问题就像一朝分娩。3、案情清楚。提案是为了解决问题,主要情节不清就无法解决问题。因此,必须事实明确,言之有物,避免空洞、笼统;同时力求开门见山,言简意赅,说理充分,对问题作出科学分析和准确判断。4、建议具体可行。要针对问题提出相应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并尽可能具体,越具体越便于办理;同时还要注意建议的可行性。缺乏可行性的建议,即使再好,也难以立即采纳。5、一案一事。一件提案只能写一件事情,切忌一案多事,否则,无法准确确定承办单位。 所以,仅仅能够提出提案还只是提提案的初级阶段,会提提案,能够提出好的提案、高质量的提案,使我们的提案在通过办理后真正能够产生好的结果和效益,这才是政协提案的初衷和追求。要提出好的高质量的提案,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多做把握: (1)提高认识。只要始终清醒地认识到我们所写的提案其质量如何是一件同自己的形象和政协的形象荣辱与共的大事,是政协生命线的能量有没有发挥出来的大事,那么,撰写提案时我们就自然会慎重而不轻率,周密而不片面,积极而不敷衍。 (2)准备充分。撰写提案之前要作认真准备,要在酝酿、选题、调查研究等过程中下一番功夫。在最后撰写提案时要深思熟虑,不要匆忙凑数,草率提出。 (3)选题要准。要尽可能选择自己所代表的党派、界别、阶层以及广大人民群众所关心、所重视、有意见或反映强烈,而党政部门还未注意到,或是正在急于寻找解决思路、措施、办法的问题。这样的题目比较容易得到有关方面的重视和采纳。 (4)题目宜小。主旨宜大,题目宜小,题目太大了很难将问题讲清楚,更难提出可行性建议,题目小些,便于操作。提案要围绕中心反映大事,不是要直接去写大题目,而是要善于以小容大,小中见大。这就象佛家所说的,“一粒米中见大千世界”。 (5)立意求新。对问题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建议、办法力求有独到之处,给人以启迪。对一些社会热点问题要有自己独立的见解,而不是对已有文件和媒体舆论的重复。这是体现提案者议政水平的关键所在。 (6)认真调研。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提案要解决问题就必须经过有针对性的认真调查研究。特别是最好能到内容所涉及到的单位调查,取得第一手资料,这样才能准确把握问题,作出正确判断,同时可与所涉单位形成合力,有助于问题的解决。 (7)征求意见。在提案酝酿、调查和撰写过程中,要多听取有关方面和有关人士的意见,避免片面性。 (8)加强学习,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只有不断提高自己的政策、理论水平,树立全局观念、群众观念,才能把握正确方向,增强提案的说服力和内在质量。 当然,提高提案质量,需要多方面努力,就政协和党派提案工作机构来讲, 不仅要做好组织和引导工作,还要围绕广开知情渠道做大量的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