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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在肥省直属基层组织2010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社务工作者的通知
作者:作者    发布时间:2009/6/4 1:46:25    浏览:5400次

在肥省直属组织:

基层组织是我社组织的基础,是做好各项社务工作的基础。近年来,省直属基层组织在克服没有办公地点,没有专职工作人员等困难的条件下,不仅保证了基层组织活动的正常开展,完成了各项社务工作,也涌现出一些成绩突出的优秀基层组织和一批不计名利,甘于奉献的先进社务工作者。为了进一步推进省直属基层组织建设,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省直属组织和广大社员更好地凝心聚力做好社务工作。经省直属工作委员会主任会议决定,对在2010年度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社务工作者给予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数量

先进集体3;先进社务工作者27名。

二、表彰条件

1、先进集体。在2010年度中,积极推动社员在本职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在本单位树立良好形象;组织社员就省、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热点开展调查研究,按社的组织系统建言献策;做好社会服务工作;关心社员的工作和生活,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维护社员的合法权益;各项社务工作表现突出,注重质量;组织活动正常,每年不少于4;及时完成社省委布置的各项任务的省直属基层组织。

2、先进社务工作者。

2010年度中,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从事社务工作;认真做好基层组织的社员基本情况调研与更新;积极参与基层组织年度工作安排的制定与年终工作总结的撰写等各项工作;积极了解并反映社情民意;按要求做好参政议政及社会服务工作的兼职社务工作者。

三、几点要求

1、先进集体由各省直属基层组织申报并附简短事迹材料(1500字以内),先进社务工作者名单由各省直属基层组织申报。名单应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工作单位、职务(含社内、社会职务)、职称等基本情况以及主要事迹简介(不超过500字)。

2、评选过程:经社省委秘书长办公会议根据上报材料并结合各基层组织实际工作情况,初评出先进集体名单和先进社务工作者名单,提交省直属工作委员会主任会议审定。

3、请各省直属基层组织于930之前将材料报至社省委组织部。逾期不报者视为放弃先进集体的评选资格和先进社务工作者的表彰名额。

联系人:李霞

联系电话:0551-2602326

传真:05512603084 

电子信箱:93zzb@163.com

 

附件:在肥省直属基层组织2010年度先进社务工作者名额分配表

九三学社安徽省委员会

直属工作委员会  

OO年九月十六日


附件

 

在肥省直属基层组织2010年度

先进社务工作者名额分配表

 

省直属基层组织

优秀个人名额

省直一支社

2

省直二支社

2

省直三支社

2

省直四支社

1

省直五支社

1

合肥工业大学基层委

3

中国科技大学基层委

1

安徽医科大学基层委

2

安徽农业大学支社

1

安徽大学支社

1

安徽中医学院支社

1

安徽建工学院支社

1

合肥师范学院支社

1

省国土资源厅支社

2

省建设厅支社

2

省通用机械研究所支社

1

中科院合肥分院支社

1

文艺小组

1

机关小组

1

合计

27

 

说明:省直属基层组织2010年度先进社务工作者名额分配方案根据基层组织社员总数按比例分配产生。具体为,每30名社员产生1名先进社务工作者。社员总数以2009年底统计数据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