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三学社安徽省委员会参政议政调研课题招标申报办法 |
作者:作者 发布时间:2007/8/6 21:07:29 浏览:3960次 |
为更好地发挥全省社的各级组织和广大社员在参政议政工作中的作用,进一步规范参政议政调研课题招标申报工作,经三十七次主委会研究,特制定如下办法: 第一条 原则:参政议政调研课题招标申报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选题立足本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具有创新意义。 第二条 目的:形成具有较高质量的参政议政调研报告,直接报送社中央、省委、省政府以及省政协大会作大会发言和提案使用。 第三条 选题:社省委研究确定课题招标申报的选题指南,于每年三、四月份,以文件形式发至社的各级组织。参加投标申报的社的各级组织或社员个人可在社省委确定的选题指南范围内研究选题,也可自行选题申报。 第四条 申报:参加投标的基层组织需填写“九三学社安徽省委员会参政议政课题申报表”。具体要求如下: (1)选题理由一栏,需在对现实与相关政策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立题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同时需说明投标课题的研究现状及所能了解到的相关议案、提案、建议的提出情况;调研方案,需写明调研内容、途径方式、步骤、时间安排、预期成果; (2)课题组成员一栏,需写明与投标课题内容相关的专业研究人员,注意研究队伍结构的合理性; (3)所在组织意见一栏,需在主委会议研究的基础上填写明确意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第五条 立项:社省委组织专家对投标申报课题进行评估,提出立项建议,研究确定中标课题后以文件形式对立项结果进行通报。 第六条 要求:承担中标课题的组织或个人,应根据有关要求开展工作。切实开展调查研究,撰写的材料要求内容翔实、观点鲜明、重点突出、论证周密,有情况、有分析、有可操作性建议。 第七条 评审:社省委组织专家评审组对中标课题进行跟踪评审,并提出相应意见建议,结题时组织评审验收。 第八条 经费:社省委将根据课题调研的范围、层次、课题成果等情况,给予符合课题成果要求的中标课题以500—2000元的经费支持。 第九条 表彰:社省委对取得较好效果的课题颁发荣誉表彰证书。 第十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始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