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参政议政工作和信息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 |
作者:作者 发布时间:2007/8/6 21:07:29 浏览:4683次 |
各市(筹)委会、省直属组织: 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推动工作,经研究,社省委决定对2002-2006年以来在参政议政工作和信息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个人进行评比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条件: (一)、参政议政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工作原则,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 2、热心社的参政议政工作,积极参与各种参政议政活动,5年来参与社组织的课题调研不少于2次; 3、5年来为社中央、省市组织提供提案、大会发言、调研材料不少于3篇,或所写文稿获社中央贡献奖、省、市政协重点提案的。 (二)、信息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社务工作,认真履行职责,有奉献精神; 2、积极反映社情民意,5年来向社省委报送信息不少于15篇,或有2份以上的信息被社中央采用,或有4份以上信息被省政协采用的。 二、评选要求: 1、各市(筹)委会、省直属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地按评选条件提出推荐人选,参政议政工作先进个人必须同时符合上述三个评选条件。 2、各组织在符合条件的人选中可推荐1-3名先进个人候选名单。 3、推荐人选需附先进事迹材料,于8月10日前上报社省委参政议政部。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联系电话:0551-2602327 电子邮箱:93czyzb@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