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授予池峰等5名同志“安徽九三模范” 荣誉称号的决定 |
作者: 发布时间:2020/12/14 浏览:103014次 |
各市委、省直属组织: 开展“安徽九三模范”评选表彰工作是九三学社安徽省委开展“不忘合作初心,继续携手前进”主题教育活动,并巩固活动成果的一项重要举措。两年来,我省社员在本职建功、参政履职、奉献社务、热心公益等方面奋力作为,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为表彰模范,树立典型,使全省社员学有榜样、行有示范、见贤思齐,按照《“安徽九三模范”评选暂行办法》的规定,经组织推荐、会议酝酿,并经社省委十一届十一次常委会议通过,决定授予(按姓氏笔划排序)池峰、朱仁勇、朱昌熊、夏云兴、曹云霞5名同志“安徽九三模范”荣誉称号。 全省各级组织和广大社员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共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时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好中共安徽省委十届十二次全会精神,以“安徽九三模范”为榜样,学习他们立足本职、勇攀高峰的精神,投身社务、甘于奉献的风范,服务社会、淡薄名利的品德,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聚焦我省“十四五”时期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任务,不忘合作初心,继续发挥优势,围绕强化“两个坚持”、实现“两个更大”,奋力推动新时代美好安徽跨越式发展贡献力量。
九三学社安徽省委员会 2020年12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