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2018年度新闻宣传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
作者: 发布时间:2018/11/16 浏览:95925次 |
各市委会、省直属组织: 为进一步提升我省新闻宣传工作整体水平,鼓励创作更多新闻精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更好地为我社自身建设和履行参政党职能服务,经社省委研究决定开展2017—2018年度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新闻作品评选表彰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立 1.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奖6个。 2.优秀新闻作品一、二、三等奖。 二、评选对象 1.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的评选对象为社各市委会、省直属组织。 2.优秀新闻作品的评选对象为,社员和各级社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在中央和省级有国内统一刊号的报刊,经国家正式批准的广播电台、电视台、新闻网站,发表的与统一战线、多党合作事业以及九三学社工作有关的消息、通讯、评论、摄影、音频、视频、理论文章等新闻作品。 三、评选条件与办法 (一)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1.高度重视新闻宣传工作,认真组织,精心策划,发表作品数量多,质量高。 2.采取计分累加、按总分由高到低排序的方式进行评选。排名前6位的授予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奖。 (二)优秀新闻作品 1.作品内容真实,新闻性强,主题鲜明,富于创新,语言生动,制作精良,感染力强,社会效果好。 2.采取推荐投票,按得票数由高到低排序的方式进行评选。评出一等奖1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6个。 四、评选程序 (一)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1.各单位将2017年10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期间,在省级(含)以上媒体发表的作品目录(见附件1)报送社省委宣传部登记汇总。 2.按得分高低排出名次。其中,在中央媒体每发表1件作品计5分,在省级媒体每发表1件作品计3分。同一作品在不同媒体发表,按赋分高的媒体计分1次,不重复计分。 (二)优秀新闻作品 1.各单位将2017年10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期间,在省级(含)以上媒体发表的作品中,推荐3件参评作品目录(见附件2)报送社省委宣传部登记汇总。 2.社省委宣传部提出初选意见。 3.社省委成立评选委员会。由评选委员会以无记名方式投票,按得票多少评选出优秀新闻作品一、二、三等奖。 五、表彰奖励 1.被评为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的,以九三学社安徽省委员会名义下发表彰决定,并颁发奖牌。 2.被评为优秀新闻作品的,以九三学社安徽省委名义下发表彰决定,并颁发证书和奖金。 六、注意事项 1.社各市委会、省直属组织无论参评与否,均需填写并提交《新闻作品目录报送表》。 2.各单位提供的材料须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评选条件要求报送。不符合评选条件要求的及转载的新闻报道不列入报送范围。 3.请于12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及电子版报送社省委宣传部。 联系人: 李国珍 联系电话:0551-62603631 电子邮箱:ah93x@163.com 通信地址:合肥市中山路1号省行政中心3号楼
附件:1.新闻作品目录报送表
九三学社安徽省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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