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九三楷模”候选人名单的通知 | ||||||||||||||||||||||||||||||||||||||||||||||||||||||||||||||||||||||||||||||||||||||||||
作者:ah93 发布时间:2015/7/8 15:38:15 浏览:5815次 | ||||||||||||||||||||||||||||||||||||||||||||||||||||||||||||||||||||||||||||||||||||||||||
各市委会、省直属组织: 2014年,社中央在全社范围内评选表彰了首批10名“九三楷模”,引起热烈反响。今年,社中央决定,启动第二批“九三楷模”评选工作。评选工作自7月启动,经各省级组织材料申报、社中央汇总审核及网络投票后确定10名“九三楷模”,并在年底的社中央全会上对评选出的“九三楷模”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报送条件(符合其中一项条件即可报送) (一)立足本职、建功立业,淡泊名利、脚踏实地,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贡献突出。 (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面对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坚韧不拔,自强不息,工作业绩突出,赢得广泛赞誉。 (三)弘扬爱国民主科学优良传统,在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参政议政、社会服务等社务工作中勇挑重担。 (四)关注弱势群体,热心公益事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体现九三学社社员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在社会建设领域有显著贡献。 二、几点要求 (一)各市委会、省直属组织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推荐工作,每个组织推荐1-2名候选人。 (二)候选人事迹材料实事求是、重点突出、内容翔实、文字简练。 (三)认真填写“九三楷模”候选人登记表(见附件),附不超过2000字事迹材料,于7月25日前报送社省委宣传部。经社省委研究后,确定正式候选人推荐名单,上报社中央。 联系人:李霞 联系电话:0551—62602367 电子邮箱:ah93x@163.com 附件:“九三楷模”候选人登记表 九三学社安徽省委员会 2015年7月5日 附件 姓 名: 单 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注:此件可复印,主要事迹一栏可另附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