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社务表彰申报工作的通知 |
作者:未知 发布时间:2012/11/5 16:55:04 浏览:4928次 |
各市委会、省直属组织: 为了充分调动各级组织和广大社员的积极性、创造性,激励省社各级组织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认真履行参政党职能,鼓励广大社员在本职工作中建功立业,经社省委主委会研究决定拟于2013年年初在全委会上对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表彰。会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现将会议拟表彰奖项及需上报材料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表彰奖项 1、2012年度先进市级组织 2、2012年度思想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3、2012年度思想建设理论研究工作先进课题组、先进个人 4、2012年度先进基层组织和优秀社务工作者 5、2012年度参政议政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6、2012年度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7、2012年度社会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8、2012年度“百名专家乡村学堂讲科普”活动优秀专家 9、2012年度建功立业先进个人 10、九三(社员)之家荣誉称号 二、需上报的评选材料 1、2012年度先进市级组织申报材料(6个名额) 请各市委会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总结本年度的工作,进行自由申报,申报材料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社省委按表彰奖励制度中的评奖程序进行评选。 2、2012年度先进基层组织和优秀社务工作者申报材料 各市委会按分配名额,评选出先进基层组织和优秀社务工作者,并上报先进基层组织名称和材料、优秀社务工作者的姓名及材料。省直属组织自由申报先进基层组织(6个名额),并按分配名额评选出优秀社务工作者,上报优秀社务工作者材料。分配名额见附件1和附件2。 3、2012年度建功立业先进个人申报材料 本次拟表彰的建功立业先进个人为所有2012年度获省、部级以上奖励的社员。请各市委会、省直属组织收集、整理、汇总本组织内先进个人名单,规范填写《2012年度建功立业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3)。请将社员的获奖证明、证书的复印件附上。 4、2012年度社会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申报材料 请各级组织根据社会服务工作开展的各项情况进行自我评定后,将申报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各项材料及《2012年度社会服务活动情况统计表》(附件4)报至社省委社会服务部。 5、九三(社员)之家荣誉称号申报材料 请各市委会、省直属组织将家庭成员中有两位以上成员(如夫妻、父母与子女、祖孙、婆媳、翁婿等)为九三社员的信息汇总上报,尽可能不要遗漏。 三、几点说明及要求 1、2012年度思想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表彰将根据《工作简报》、网站及《安徽九三》稿件质量及数量采用情况确定。 2、2012年度思想建设理论研究工作先进课题组、先进个人的表彰将根据社中央中标课题和统战论文成果获奖情况等确定。 3、2012年度参政议政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及2012年度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表彰将根据各市委会、省直属组织、专委会及个人对社省委的贡献情况确定。 4、2012年度“百名专家乡村学堂讲科普”活动优秀专家的表彰将根据参加“讲科普”活动的授课数量和质量评定。 5、请各级组织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各项评选工作,2012年度社会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申报材料(包括附件4)于 附件:1.2012年度先进基层组织名额分配表 2.2012年度优秀社务工作者名额分配表 3.2012年度建功立业先进个人申报表 4.2012年度社会服务活动情况统计表 联系人:张自强(组织部) 电话(0551)2602326 邮箱93zzb@163.com 李 辉(社会服务部) 电话(0551)2602313 九三学社安徽省委员会 二○ |